关于南坤镇黄竹岭符玉英槟榔种植园直接为林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关于南坤镇黄竹岭符玉英槟榔种植园直接为林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项目使用林地的公示
为保障南坤镇黄竹岭符玉英槟榔种植园直接为林生产经营服务工程设施项目农业设施的用地需求,拟长期使用林地建设建设管理用房、工具房和肥料仓库等直服设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管理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海南省林业局关于印发<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占用林地新办审批办事指南>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位置
项目位于屯昌县****
二、拟占用林地面积
项目拟占用IV保护林地0.0129公顷。
三、林地权属
林地使用权属屯昌县黄竹岭林场。
四、林地用途
用于建设管理用房、工具房和肥料仓库。
五、公示时间
****至****止(时间为5个工作日)。
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同时提交相关证据材料。公示期内若未收到有实质性的意见或建议,我局将按程序申报办理直服工程设施用林审核手续。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昌盛路北路257号点击登录查看审批一室。
附件:南坤镇黄竹岭符玉英槟榔种植园项目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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