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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总承包答疑文件.GZTYDY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贵阳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00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贵阳省级储备粮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 :**** 14:35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报价分计算 | 当投标单位家数<3时,去掉投标报价最高的0家,最低的0家,然后计算平均值;当3≤投标单位家数<9时,去掉投标报价最高的1家,最低的1家,然后计算平均值;当投标单位家数≥9时,去掉投标报价最高的2家,最低的1家,然后计算平均值; | 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且n≤9时,J为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9时,J为去掉二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总价后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总价个数n≤3时,J为全部有效投标总价的算术平均值。 | ||||||
2 | 投标人须知总则 |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 ||||||
3 | 资格评审记录表 | 11咨询服务:没有为本项目提供咨询服务---以投标承诺函内容为证明材料 | 删除此评审项 | ||||||
4 | 投标文件格式 | 七、投标承诺函(联合体牵头单位承诺)一、针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情形的承诺(2) (为或不为)本招标项目提供咨询服务; | 删除此承诺项 | ||||||
5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业绩 (设计部分) | 投标人每提供1个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合同签订日期)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注:(1)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建安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000平方米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14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提供设计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 投标人每提供1个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合同签订日期)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注:(1)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建安投资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000平方米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在140万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2)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手续)和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 ||||||
6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企业业绩(施工部分) | 投标人每提供1个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合同签订日期)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注:(1)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施工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业绩。 (2)提供施工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 | 投标人每提供1个2022年1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合同签订日期)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8分;未提供或提供无效的不得分。 注:(1)本项目要求的类似业绩指承担过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施工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在17000平方米以上的施工业绩。 (2)已完成项目提供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工程接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资料中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规模等内容,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证明材料。 (3)正在实施项目提供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为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协议书(或施工合同)资料中应能体现工程结构类型、建设规模等内容,否则备案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质量监督机构应出具证明材料。 |
更正日期 : ****
3、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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