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 学校校服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5、采购项目标段名称、标段内容及预算: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有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违规违纪行为;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6、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