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本次拟采购防腐油木杆20.7万根,预应力水泥杆1.19万根,明细详见公告附件:采购内容。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月,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剩余时间为合同结算考核日期。
1.3服务地点:全疆16个地州。
1.4本项目划分2个标包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号 | 中标人数量 | 份额 | 不含税预算(万元) | 供货区域 |
标包1防腐油木杆 | 1 | 份额1:47.1% | 3614.1243 | 克拉玛依、阿克苏、巴州、昌吉、伊犁、哈密、吐鲁番 |
1 | 份额2:33.5% | 2570.5555 | 喀什、克州、阿勒泰、塔城、石河子、奎屯 | |
1 | 份额3:19.4% | 1488.6202 | 乌鲁木齐、博州、和田 | |
标包2预应力水泥杆 | 1 | 100% | 391.4 | 全疆16个地州 |
本项目兼投不兼中,按标包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每个投标人最多推荐为1个标包的中标候选人。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6本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不含税金额8064.7万元,含税金额9113.111万元,税率13%,其中标包1防腐油木杆:不含税金额7673.3万元,含税金额8670.829万元,税率13%,标包2预应力水泥杆:不含税金额391.4万元,含税金额442.282万元,税率13%。
1.7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油木杆 | 根 | 205400 |
标包2 | 水泥杆 | 根 | 13500 |
2.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 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
1、标包1防腐油木杆:提供自****以来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6米、7米、8米、9米防腐油木杆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报告中送样时间必须为****以后,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且检测报告中检尺长、检尺径(木杆梢部直径)、漏节、虫眼、透入度(浸油深度)、中部黑色油浸深度、木杆弯曲度均检测合格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如同一规格防腐油木杆提供多份检测报告以检测时间最近一份为准,各投标人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
标包2预应力水泥杆:提供自****以来具备CMA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7米、8米、9米、12米预应力水泥杆的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检测报告中送样时间必须为****以后,扫描件放置于投标文件中),且检测报告中杆长、保护层厚度、外径均检测合格且符合本项目技术规范书要求,检测报告上受检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注:如同一规格预应力水泥杆提供多份检测报告以检测时间最近一份为准,各投标人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检测报告须提供检测报告真伪网上查询路径。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力。
2、本项目只接受生产厂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和OEM厂商(代工)投标。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3、须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4 业绩要求: 标包1防腐油木杆: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的往期业绩指防腐油木杆销售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0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至****止。
注:参加过2024年移动油木杆信息核查的供应商,****以前的业绩以信息核查结果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需提供****至****止期间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参加过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提供****至****止业绩证明材料。
标包2预应力水泥杆:投标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同类的往期业绩指预应力水泥杆销售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1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至****止。
注:参加过中国移动2023年水泥杆产品供应商常态化信息核查的供应商,****以前的业绩以信息核查结果为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仅需提供****至****止期间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参加过信息核查的供应商提供****至****止业绩证明材料。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至****,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投标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6 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11.1 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11.2 请注意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139-0123。
11.3 ****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 400-139-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