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日至****上午9点
议标时间:****下午3点
二、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三、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1号楼4楼会议室
四、要求如下: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服务地点:景德镇市****
(三)服务要求:经过现场勘测,可利用的屋顶面积约为2000平方米,预计能建设约400KWP光伏电站(最终以设计院设计容量为准)。项目建成投产后,电站所发电量将优先供我院自用。;
(四)项目最高限价:市电价,高于市电价视作无效报价;(报价以折扣率形式,例如市电价为0.68元/度 报价为0.34元/度 即为50%)
(五)服务内容:贯彻开源节流和节能降耗原则,为降低运营成本,践行绿色发展理念,计划在我院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拟与专业光伏公司开展合作;我院负责提供屋顶空间,并协助办理项目必要的报备手续,合作公司全面负责分布式光伏发电站的建设,涵盖从前期规划、设备采购、安装施工,到后期运营维护的全流程工作。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六、佐证材料:
合作协议、公司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密封完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