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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兴大厦改造项目乐兴大厦改造工程总承包

江苏苏州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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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兴大厦改造工程总承包工程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兴大厦改造项目已由张家港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乐兴大厦改造工程总承包(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乐余镇乐兴南路79号

2.1.2建设规模:本次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乐兴大厦主楼及辅楼,改造内容包括消防改造、强弱电、给排水、空调等,同步对相关区域进行装饰。改造不涉及房屋结构变更;改造涉及其中主楼(共16层)装修包括1-6层、9-10层、13-16层及1-16层楼梯公共部分;辅楼(共4层)装修包括第4层及1-4层的楼梯公共部分;共计装修面积约18200平方米。改造完成后,用于对外租赁使用。项目拟采用EPC模式。

2.1.3合同估算价:4200.0万元。

2.1.4总期限要求:165日历天。

其中:

设计开工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

除上述总工期外,发包人还要求以下节点工期(如有):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装饰面积约18200平方米,高度66.25米,包括装饰、水电、暖通、消防。本工程采用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本工程改造范围内的全部设计(估算价:180万元,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估算价4020万元,其中装修部分3400万元,空调部分380万元,消防部分240万元),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移交、备案等相关资料的办理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全部工作。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或(建筑装饰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消防设施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及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及消防设施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装饰单位)派出,,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拟派工程总承包投标人及项目经理资格其他条件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

3.3 申请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 3.3.1.2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或以施工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2)、或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3)、或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4)。 申请人承担过以下类似工程(1)、(2)、(3)业绩之一。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且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2)施工业绩:自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业绩的施工业绩,且担任施工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施工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若提供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施工分包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分包施工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3)设计业绩:自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投资额或建安费金额或工程造价不少于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业绩,且担任设计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设计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总承包项目的设计业绩。(若提供设计业绩:需提供设计合同、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若提供工程总承包的设计业绩:需提供分包设计合同(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业绩不需要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金额以设计合同或分包设计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中标通知书为准,时间以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时间为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加盖业主单位的公章视为原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如合同体现不了设计负责人,还可以提供能体现项目设计负责人的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开具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未提供。 (4)监理业绩:自 ****(含)以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少于1800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监理业绩,且担任项目总监。(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监理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监理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为准。) 注:1、以上业绩必须是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本投标企业完成的业绩。 2、上述业绩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应上传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 3、公共建筑按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定义)。;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3.3.2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和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 自 年 月 日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 自 年 月 日 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17时00分至****23时59分;

6.2获取方式: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公告及资格预审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 https:****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标人信用承诺书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人信用承诺详见附件。

10.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张家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处 ****

11. 联系方式(异议)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乐余镇乐兴南路

地 址:张家港市****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张慧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商务标


经济标技术标

3、评审顺序:(1)技术标、(2)商务标 、

(3)经济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60%以上的)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1)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2)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 4(含)-6(含)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 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3)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有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5)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逾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用于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两阶段)

第一阶段: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1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工程业绩:1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 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文件 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平面布局的合理性,交通流线的合理性。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 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5.结构设计及机电的合理性及完整性。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 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9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 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


组织方案(6分)

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页数超过最高页数的,每超过1页,扣0.02 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

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2.施工装饰部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3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设 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4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②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 0.25 分,否则 不得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证书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材料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

5

工程业绩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自2022 年3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


(1分)

(1分)

同金额不少 18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一分,累计不超过1 分,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6

投标人

行为及

标后履

约考评

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第三章评标办法(评定分离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1.1

形式性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的电子签章并加盖法人电子印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暗标

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1.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 项规定

工期

投标函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 项规定

工程质量

投标函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投标函附录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无评标办法第2.2.6 条所列情形

详细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3.4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商务标


经济标技术标

3、评审顺序:(1)技术标、(2)商务标 、

(3)经济标

2.3.5

入围下一评审阶段的方法

优选法:□优选比例%;□优选数量名

□劣汰法:□淘汰比例 %;□淘汰数量名

2.5.2

竞争性判断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竞争性判断方式: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少于 3 家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进行评审。评标委员会一致认为有效投标仍具有竞争性的,应当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是否仍具有竞争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论证过程和结果。

第一阶段:先开设计文件部分,对设计文件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评审合格(得分 60%以上的)的投标人中,只有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在前 5名的,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 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

第二阶段:宣布进入第二阶段评审入围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完成评审,包括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1)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大于 6 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2)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 4(含)-6(含)家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方 案设计文件、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组织方案、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苏州市****

(3)若经过二阶段评标后合格的有效投标人不超过 3 家时,则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且不再采用“评定分离”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有效得分由高至低的次序排序)。

(4)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或投诉成立,取消相应中标候选人资格后不重新推荐或补充中标候选人。

(5)重新定标: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采用原定标标准和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在中标候选 人名单中重新确定中标人并公示。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逾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用于专业工程工程总承包招标(采用两阶段)

第一阶段: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第二阶段: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工程总承包报价、项目管理机构、工程业绩、投标人行为及标后履约考评扣分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技术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6 分

经济标:工程总承包报价:71 分

商务标:项目管理机构:2 分

工程业绩:1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专业工程设计文件(20分)

1.设计说明(5分)

1.设计说明能对项目的设计方案解读准确,构思新颖。

2.项目设计的各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满足招 标人功能需求。

3.项目设计是否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专业工程设计文件(10分)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设计文件 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地方规划要求。

2.平面布局的合理性,交通流线的合理性。

3.工程设计文件的先进性、完整性、实用性以及 工程造价等方面进行评分。

4.与建筑的协调性。

5.结构设计及机电的合理性及完整性。

3.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应用(2分)

1.对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内容进行评分。

4.绿色设计(1 分)

1.采用科学合理的绿色建筑(建筑节能)措施。

2.提出切实可行的生态建筑理念与措施,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有关绿色建筑标准。


5、设计深度(2分)

1.是否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

2.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 深度规定》。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增加上述各评分因素,但“评审项”分值不得调整;也可在招标文件中细化明确评分标准的内容,但一般不得突破各评分因素的规定分值。

2

工程总承包报价(71分)

报价评审(包括设计费、工程费)(69分)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下浮(3%、3.5%、4%、4.5%,开标时随 机抽取)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 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0.6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投标报价合理性(2 分)

该项评审因素是否设立,由招标人自主确定,本项指标用于对工程总承包报价中不合理报价的评价,以下评审方法供参考:

1.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招标范围相一致;

2.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相匹配;

3.工程总承包报价是否与投标项目管理组织方案相匹配;

4.工程总承包报价中的风险金计取是否明确、合理。

说明:

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

1.总体概述(2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


组织方案(6分)

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施工实施计划、设计与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施工的重点难点(2分)

对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建筑垃圾处理方案等内容进行评分。

3.施工资源投入计划(1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进行评分。

4.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分)

对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情况进行评分。

注:1.项目管理组织方案总篇幅一般不超过 100 页,页数超过最高页数的,每超过1页,扣0.02 分。

3.项目管理组织方案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项目管理组织方案中(项目管理机构评分点除外)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4

项目管理

机构(2分)

1、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得 0.5 分,否则不得分;

2.施工装饰部分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 B 证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3 设计部分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设 计项目负责人不可兼任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4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①建筑专业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②暖通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得 0.25 分,否则 不得分;

③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④电气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证书的得 0.25 分,否则不得分。

上述材料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张家港频道企业信息库中的信息、数据为准,申请人必须提前入库。

5

工程业绩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

投标企业自2022 年3月1 日(含)以来承担过单项合


(1分)

(1分)

同金额不少 18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的工程总承包业绩,有一个得一分,累计不超过1 分,注:1、联合体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分值计算方法:牵头方按该项分值的100%计取、参与方按该项分值的60%计取。

2、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只对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工程总承包业绩加分。

3、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

6

投标人

行为及

标后履

约考评

扣分

按评标时考评扣分时效内的扣分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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