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光学元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开区****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莱特巴斯光学仪器(镇江)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200万片玻璃球研抛、年加工1000万个光学元件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江经开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苏南紫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2000万元,建设年产200万片玻璃球研抛、年加工1000万个光学元件项目。该项目将D46幢楼年产200万片玻璃球研抛项目搬迁至D40幢与原年加工1000万个光学元件项目合并共用一幢楼。购置更新国产设备:去凸机、研磨机、抛光机、多站压铸机、水抛机、磨边机、离心甩干机、线切割机、视觉检测设备等主要生产设备共95台套,购置更新进口设备:DLC镀膜设备、精密模压机共5台,增加玻璃棒料至玻璃球工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清洗废水依托公司现有污水处理站(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后,由DW001生产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经园区化粪池处理后及压铸后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由DW002综合废水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一同进入京口污水处理厂。 (三)本项目清洗废气密闭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投料废气经密闭车间沉降后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 1 中相应标准;厂区****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空压机、风机、切割机、精密模压机、超声波清洗机、去凸机、研磨机、抛光机、磨边机、水抛机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清洗剂、废矿物油、废矿物油桶、废活性炭、污泥、废包装及劳保用品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