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递铺街道2025年度生活垃圾中转清运政府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需求“垃圾清运车辆要求” | (1)▲本项目须配备8吨及以上压缩车不少于1辆,8吨及以上对接车(箱体长5.5米,宽2.5米,高3.1米)不少于3辆;以上车辆均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 | (1)▲本项目须配备(自由或租赁)8吨及以上压缩车不少于1辆,8吨及以上对接车(推荐车型箱内空尺寸长宽高:5500*2188*1640)不少于3辆;以上车辆均须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其中对接车推荐尺寸为满足中转站对接口优选箱体尺寸,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获得准确数据,并提供满足本项目需求的合适对接车车型信息; |
2 | 评标办法中“设备保障” |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8吨及以上压缩车(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高得 4 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8吨及以上对接车(箱体长5.5米,宽2.5米,高3.1米)(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含新能源))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6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根据项目服务所需的除基本配置以外的其他设备、机械、器具等配备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可给予(2/1/0)分。 提供配备表、设备器具功能及使用说明等。如配置的设备器具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不予认可。 | 1)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提供压缩车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多按2辆计,最高得 4 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2)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设施情况,配备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提供对接车的,每增加一辆自有的得2分,租赁的得1分,最多按3辆计,本项最高得6分; (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及发票,租赁的须提供租赁协议及收据原件扫描件等证明材料。) 3)根据项目服务所需的除基本配置以外的其他设备、机械、器具等配备情况,予以综合评价,可给予(2/1/0)分。 提供配备表、设备器具功能及使用说明等。如配置的设备器具与本项目服务内容无关的,不予认可。 |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2.0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