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受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就其 2025年生态科技新城第一批“一事一议”泰安镇金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项目概况:
2025年生态科技新城第一批“一事一议”泰安镇金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点击登录查看”获取采购文件,并于****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5年生态科技新城第一批“一事一议”泰安镇金泰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363370.12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63370.12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个工程的工程量并且合格,可交付采购人竣工验收投入使用。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磋商响应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供应商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9)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前的信用记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备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非企业法人等,投标文件中第5、6、7项中证明材料等须用相应文件证明替代。
(2)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磋商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原件);
(4)提供供应商为拟派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至****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凡有意愿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上述时间内准备加盖单位公章的: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备注好授权代表联系方式、邮箱),③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发送①②③扫描件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备注公司全称+项目简称,联系电话:****,如为邮箱报名开标当日交付报名原件)。
3、地址: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
4、售价:300元(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706)
五、开启
时间:****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点击登录查看(扬州市****706)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投标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2、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电子版壹份(电子版为纸质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的扫描件,一般应为U盘形式、随纸质版响应文件一起在提交截止时间前同时密封递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采购单位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4、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管理委员会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生态科技新城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扬州市****
联系人:胡丹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云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