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询价采购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本项目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括
1、项目名称: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材料采购项目。
2、项目地点:冷链物流中心。
3、项目规模:盐城海兴国际冷链物流中心(一期)工程材料采购项目包括彩钢板围挡:长度约730m、高度2.5m,铁皮大门:净空8x5.5m,概况牌:400x600cm等材料采购(含安装)等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4、服务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并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
三、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完成本项目工作内容能力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最高限价
1、本项目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 195319.08 元。
2、采购人将拒绝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函。
五、价格形式
1、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为完成本项目内容所必须的全部工作并进行相关服务所需的所有费用,即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材料价格、直接和间接成本费、材料损耗费、劳务费、竣工面的清洁费、垃圾清运费、包装费、采购费、生产费、运杂费(含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保修费、管理费、配合费、税金(9%增值税专用发票)、利润、风险费、成品保护费、不可预见费、现场人员伤亡费用和财产损失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并计入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标后竣工结算时综合单价不予调整。如不能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9%)*(1+提供的专用发票的对应税率)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2、各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充分了解现场位置、情况、周边环境、空间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并将本项目可预见的相关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中标后招标人可认为本项目可预见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的,视为对现场已经了解。投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3、投标人自行收集、完成服务所必须的其它技术、法规条件和相关工作,其费用被认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
4、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因招标人书面变更、上级指令等因素增加、减少、修改工作内容,中标人必须服从,中标人不得因此要求提高费用标准。
5、项目服务必须确保安全,投标人自行承担服务过程中的工程质量、任何状况下的安全责任。
六、付款方式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部位全部整改且竣工结算资料符合报审条件后付至工程款的5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通过一审付至一审结算价的70%;余款(留足3%质保金)在政府审计或第三方审计结束且经发包人组织验收合格且对缺陷部位全部整改后付清;3%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退还。
2、签订合同前双方约定开票方式,付款前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9%),如不能提供9%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结算付款时将按照:中标金额/(1+9%)*(1+提供的发票的对应税金)进行调减结算总价。
以上付款均不计任何利息和相关费用。
七、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须在7日内向招标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予以无息退还。以现金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保函或保险公司保险单形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相关协议执行,无需办理退款手续。
八、报价文件内容及格式要求
2、报价清单(格式见附件);
3、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如有);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各报价人按照报价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报价,采购人拒绝未按要求报价的单位,如单价合价和总价不一致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填写的投标报价与开标记录表中不一致的、材料不齐全的、未加盖公章或者签字的、改变报价文件内容的、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或不在有效期内的。
九、参与报价方式及时间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注册并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
2、本项目报价截止时间及开启报价时间:2025年 05 月 0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可登陆“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开标系统”参与开启并查看所有报价。
3、报价人对本项目询价若有疑问的,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提出,采购人将在报价截止时间前12小时前通过“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发给所有报价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
十、定标方式
1、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即所有满足条件的有效报价中最低报价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如有2个及以上的有效的最低报价,则可由最低价报价单位进行二轮报价,直至有唯一的有效最低报价,或者由采购人通过抽签决定。
2、中标单位因任何原因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报价人为中标人。
十一、其它事项
1、报价人须确保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2、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已上传报价文件进行修改,可点击【撤回递交文件】按钮,撤销成功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制作、上传报价文件。报价单位在报价截止后不得撤回,否则视为不良行为,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4、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或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被招标人处罚或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的,或中标单位未及时按标准提供服务的;均视为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暂停参与海兴控股集团及各子公司项目资格12个月。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发布媒介:
本项目通过海兴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
注册说明:
用户参与项目均需要在本平台注册,具体详见操作指南(https:**** id=******** type=helpArticle);主体信息、业务申请审核热线:****
其他信息:
请使用windows系统,推荐使用火狐、Google chorme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进行平台操作。
公告.pdf 立即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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