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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553057.42元/年。 3.最高限价:553057.42元/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和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列入军队采购预警名单,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以上网站截图时须将查询网页内容进行截图,截图内容要完整清晰,须包括网站网址、查询内容、电脑截屏时间,截屏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前15日。 (五)供应商参加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实行凡采必入,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进行注册,投标时须提供注册截图等证明材料。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单位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 至 **** ,每天上午 09:00 至 11:00 ,下午 14:30 至 17:00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山东省 青岛市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 09:00 (二)投标截止时间:**** 09:30 (三)投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四)提交方式:线下、纸质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 09:30 (二)开标地点: 山东省 青岛市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申请购买文件时携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单位缴纳的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社保记录复印件; 4.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须提供公告中第“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中“(四)”中查询内容做出承诺,格式自拟。 6.实地考察: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将盖章版的纸质证明材料(投标人正在服务的类似餐饮服务项目(提供2个以上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的复印件及满意度调查表和提供相关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及地址)现场提交,招标人在报名结束后7日内对各投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结果另行通知,考察通过后的投标人方可正常参与投标。报名及考察过程中存在问题可及时向监督人员反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