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内蒙古呼和浩特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29日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ZDGX-2025-0401)

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万元,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公告"七、其他"

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09时00分到****17时00分

获取方式: 邮箱获取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09时30分

递交方式: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六、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09时30分

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七、 其他

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委托,现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一. 采购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116个缺水小区
3.计划投资:14万元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完成
5.采购内容:呼和浩特市玉泉区第二批缺水小区供水设施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在人员、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执业单位为本单位的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

3.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有"贪污贿赂罪"记录的企业及个人(法定代表人或本项目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6.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即在开标后由询比小组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四. 采购文件的获取

1. 时间: ****至****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及方式潜在供应商须发送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放在一个PDF文件内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请以"公司名称(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为邮件主题并在邮件中留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获取采购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法定代表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授权委托人登记获取文件的须提供经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须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 文件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五. 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9时30分。

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二楼开标室(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委托单位将予以拒收。

六. 公告发布媒介:

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nmgygcg.ejy365.com/)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供应商从其他媒体获取信息而导致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 场地服务费

1. 成交供应商需在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5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场所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如下:

(1)以成交金额为基数,按1%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不足500元的按500元统一收取。

(2)入围、框架类、单价类等无固定成交总价的项目,按1000元/家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场所服务费。

2. 场所服务费缴纳方式为公对公转账,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营业部

账号: ********

行 号: ****

3. 交易场所: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董政

联系电话: ****

注: 中标单位汇款时请务必公对公转账并备注:"场地服务费+开标日期"

八. 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苗雨

电 话: ****

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郭媛媛、高博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八、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呼和浩特春华水务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苗雨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联系人: 郭媛媛、高博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郭媛媛(经)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3公司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