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教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福州市****点击登录查看,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教学综合楼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 建设地点: 福州市****
2.3 计划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8165万元
2.4 建设规模: 本工程拟建教学综合楼,总建筑面积135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700㎡,地下建筑面积2800㎡;地上六层地下一层。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土建、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道路、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5 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 720 日历天,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结算、竣工验收合格、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
2.6 项目管理目标:
2.6.1 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结算的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批复的概算范围内;
2.6.2 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其中全过程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20天内完成初步勘察,30天完成详细勘察,15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通过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工期总日历天数及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应满足工程总承包合同协议书的要求;
2.6.3 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最终施工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2.6.4 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本项目要求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消除工程隐患,避免违章作业,无安全事故发生,建立文明施工现场、创建智慧工地。
2.7 标段划分:(如有) /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服务、设计咨询、工程勘察、工程监理、造价咨询等全过程工程咨询。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 工程报批报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从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报建、报批、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竣工结(决)算、配合业主产权办理、竣工财务结算、送审、移交和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统筹管理等,包括在项目前期阶段收集或编制前期报批报建类所需的材料和文本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等取得相应的批文;组织勘察、设计管理工作,申报各项报建审查手续。
√ 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在项目实施阶段,进行勘察、设计管理,投资控制,竣工验收及各类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进度、合同、信息、安全等方面的有效统筹管理和控制,直到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竣工结(决)算、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各类档案移交委托人、缺陷责任期满和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及各种手续的报审管理工作,做好资产入库和产权办理等工作。涉及到红线范围外的水、电、通讯、网络、道路、排污管网的外部接入的手续办理及实施期间的管理。同时根据委托人的需要,负责统筹智能化建设和各类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涉及方案与实施工作。
√ 工程勘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工程设计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完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包括整个校园总平)、管综(包括整个校园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 其他:/。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包括:
√ 工程勘察: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和规范所要求的全部勘察报告和资料,以及工程施工、验收、备案所需要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收集资料,现场踏勘,制定勘察纲要,进行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及通过勘察文件图审,与业主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配合服务等。
√ 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方案设计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建筑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总平(包括整个校园总平)、管综(包括整个校园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 初步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红线范围内及项目建议书批复范围内所有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全过程的设计咨询服务初步设计(扩初)、配合施工图设计、配套设施设备设计等,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及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筑方案、总平、管综技术审查要求;配合总平(包括整个校园总平)、管综(包括整个校园管综)审查及整改;编制项目概算、配合概算审批等。
□ 施工图设计:/。
□ 其他:/。
√ 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自项目实施阶段起至竣工结算的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参与初步设计方案的相关讨论、编制模拟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施工图预算审核及工程竣工结算初审,工程进度款审核、工程造价指标分析以及施工过程中对成本动态的控制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等工作(其中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进行初审、材料询价,工程造价指标分析等施工过程造价咨询并出具各阶段书面咨询意见或签署相关意见以及上述咨询服务中与施工、评审、审计等单位的必要的核对、复核、协调、解释以及结算过程中相关配合等工作不另行计费)等。
□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包括:
□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代理:/。
□ 其他:/。
□ 施工项目管理:/。
√ 工程监理服务:包括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服务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质量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 其他:/。
(二)其他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应当满足下列条件:
(1)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资质,具体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
(2)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监理资质,具体为: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其他资格:①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及以上或者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②具有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能力, 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家,应由 设计咨询单位 为牵头人,且项目管理咨询(如有)应当由设计咨询单位负责实施。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咨询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及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允许项目总负责人兼任其中一项符合要求的专业咨询负责人)。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2)专项咨询服务负责人
√ 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项目管理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注册专业要求为 房屋建筑工程 。
√ 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 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造价咨询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 其他负责人:/。
3.3 投标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4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数量要求:0;“类似业绩”是指: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中“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的规定。
3.5 其他要求:(1)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2)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应承担的职责;(4)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5)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6)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或网页截图)。(7)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及定标方法
4.1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2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4.3 本招标项目定标方法: 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月30日 9 时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5 月 9 日 17 时 00 分 00 秒通过 福 州 市 电 子 招 投 标 交 易 系 统(https:****/)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电子标书生成器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5 年5 月 30 日 9时 40 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7.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1 履约担保金额:中标合同价10%
8.2 履约担保形式:中标人应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签订合同协议书之前,可以选择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之一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中标人账户所在银行出具,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工程担保保函形式递交的,中标人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双方约定,选择具有相应担保能力的工程担保公司,切实保障招标人的合法权益。鼓励中标人选择具备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公司,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采用建设工程保证保险形式递交的,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履约担保若为银行保函或工程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的,中标人应对履约担保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中标单位承担一切后果并处罚如下:①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②重新提供履约担保必须以现金方式提交;③招标人如实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记录。
8.3 履约担保期限: 自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开始至在合同服务期限满后28天。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和ggzyfw.fj.gov.cn)、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s:****:****)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