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门、栏杆等材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点击登录查看《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对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门、栏杆等材料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合同估算金额:212.38万元。
2.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门、栏杆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总工期30日历天。招标人每次需要材料前一天20:00前以传真或电话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材料。
2.3 交货地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
2.4 招标范围:西双版纳州妇幼保健院迁建项目铝合金门、木门、墙面板、金属门、不锈钢栏杆、中庭玻璃栏杆等材料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提供书面承诺。
3.2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
(1)投标人近三年(****起至****止)无诉讼及仲裁情况,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诉讼及仲裁情况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采购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
(2)投标人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起至****止)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提供书面承诺。投标人企业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时间的,则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要求的起始时间为企业成立之日。
(3)投标人企业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失信被执行人,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移出的除外)。投标人须诚信投标,并符合以上要求,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书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上述网站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交给评标委员会,各投标人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至****(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8时00分至12时00分,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电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15时00分,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开评标中心(景洪市****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温馨提示:投标人应提前熟悉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以免逾期送达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https:****)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景洪市****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景洪市****
邮 编:666100
联 系 人:段玉昆
电 话:****、1898819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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