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智慧化监管管理模块
招标公告
点击登录查看(招标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就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智慧化监管管理模块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兹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智慧化监管管理模块
1.2 项目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
1.3 项目概况:磨山河、石安河是区域重要的防洪、除涝、灌溉、供水、生态及景观河道。石安河北起石梁河水库,南至安峰山水库,中段流经东海县建成区。石安河全长约55千米,总集水面积为420平方千米。磨山河属沂沭泗水系、新沭河支流,西起石安河青湖闸,东至新沭河,全长10.7千米,流域面积49平方千米。
1.4 招标内容:江苏省磨山河-石安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智慧化监管管理模块,详见下表。
1.5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80万元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按照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应用系统开发、系统总集成和运行调试并通过验收,并提供工程质保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运维和质保服务。设备质保期为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企业资格要求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经营业务范围内包括项目相关内容,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年度财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3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投标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2.1.5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授权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1.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人员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从业5年以上,具有水利工程类或环境工程类或信息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2.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水利水务信息化项目业绩。
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3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纸质副本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公告将在南京水科院瑞迪设计公众号发布。
4.2 获取时间:****-****。
4.3 获取方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文件扫描件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5 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次工程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
(2)投标文件原件须于截止时间前邮寄至指定地址。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上午10时。
(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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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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