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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北廊坊 全部类型 2025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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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 已由 廊坊市****

项目建设单位为 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人为 点击登录查看 , 委托代理机构为 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104国道南尖塔检查站改扩建 EPC 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4788.80 万元,其中建安 工程估算价 2695.698 万元 ,建设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3812.21平方米。梯次拓宽104国道进京方向南尖塔检查站以南、凤仪道以北道路(凤仪道路口至华为生产基地路口长610米路段进京车道增至4条、华为生产基地路口至麻营村路口长150米路段进京车道增至5条、麻营村路口至南尖塔检查站长222米路段进京车道增至9条);建设钢框架结构安检大棚1041.25平方米(投影面积2 0 82.5平方米)、9条安检车道;建设办公生活用房2375平方米,设置安检厅、指挥室、违法处理室等功能室;建设附属用房366.32平方米、公厕29.64平方米;配套建设站内硬化、绿化及给排水、电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安装智慧安检设备、防冲撞及工位防风取暖设施,安装龙门架等交通诱导设备;对检查站以南进京方向160米道路、检查站以北至北京凤河营检查站1900米道路内侧 两条 车道设置硬隔离护栏进行渠化,根据需要设置交通安全标志标线和减速垄。

2.2本次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 施工图设计、施工 、 设备采购及安装、 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 门结(决)算、质量 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2763.888 万元。

2.3计划工期: 总工期 9 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8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 为2025年5月2 9 日至202 5 年8 月31日(因响应 大气治理、职 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 延误,工期顺延。 )( 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 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设计: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 行业 < 建筑 工程 >专业 乙 级 同时具备市****

3.3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 招标应确定承担 施工 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 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 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2 个;

3.3.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 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 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 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 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 定;

□3.3.4其他: / 。

3.4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 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 成员均应提供 );

3.5自 2022 年 4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 工程总承包 业绩;

3.6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 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 成员 均应提供)。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建筑 工程专业 贰 级以上注册建造 师 执业资格; □ /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同为施工负责人 ,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 员拟派项目经理的须提供 );

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结构工程师 资格 。联合体投 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 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 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 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 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

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 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 机构及人员。

(三)其他

3.1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 1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 委派;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 2022 年 0 4 月 0 1 日起至 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 “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

□3.14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5(1)财务要求:2023年度 或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 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 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 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上业绩可以是工程总承包、设计或


者施工总承包、监理业绩),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 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 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4)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 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 “双 盲 ”评审相关规定。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 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4月 30 日09时00分至2025年 5 月 9 日17时30分,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

4.2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 务平台 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 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 20 日 11 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 件。

5.2逾期递交至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平台 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 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向 点击登录查看 提出,联系人: 郭晓敬 ,联系电话: **** 。

8.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廊坊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电子邮箱: /

9.其他公示内容

/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 廊坊市****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0316- **** ,电子邮箱: **** @16 3.com 。

10.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通讯地址: 廊坊市广阳区汇源锦城小区 7-1-407 ;项目负责人: 郭晓敬 ,联系电话: **** ;联系人: 郭晓敬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163.com 。

10.3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责任人: 高蓬 ,地址: 廊坊市市民服务中心1号楼2 层,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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