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室外)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室外)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6.138551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九师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室外)建设项目,工程内容包含:1、铲除
外墙油漆面、拆除大理石围墙地梁、拆除大理石门柱、牌匾、拆除大理石墙裙、拆除大理石
台阶(含清运垃圾);2、托里红大理石围墙地梁 18.9㎡;3、芝麻灰大理石门柱、牌匾 32.1
㎡;4、大理石墙裙 58㎡;5、大理石台阶 30㎡;6、围墙刷涂料 447㎡;7、房屋墙面刷涂
料 794㎡;8、围墙及零星部位抹灰 115㎡;9、彩钢房刷油漆、门、防盗窗、铁柱等刷油漆;10、
制作彩钢车棚,长度 27.8米,长度 4.6米,高 2.6米;11、石板镌字 14个;12、石材人物
雕像 4个(具体样式甲方自定)13、琉璃瓦修复 500㎡。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室外);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殡仪馆提升改造项目(室外))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
相应的施工能力;
3、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现
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
财务情况说明书;
4、项目负责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本单位注册;
5、企业业绩: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
不少于 2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
6、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三年(2022年 1月 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的类似工
程业绩不少于 1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
目负责人);
7、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
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年 04月 30日 00时 00分到 2025年 05月 05日 00时 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工程师证,企业及负责人业绩相关证
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
身份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qq.com,报名成功即收到以此邮箱发送
的报名成功邮件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5月 10日 11时 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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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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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 13楼
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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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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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第九师绿翔大厦 11楼
联 系 人: 马超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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