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通知
类型 文本通知 修改时间 暂停开标 终止开标 修改评审节点
关于港口开发【2024】051号湄洲湾港秀屿区莆头作业区3#、4#号泊位工程及湄洲湾
标题
港秀屿区莆头作业区物流园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重招)的补充通知(一)
各拟投标人:
现对港口开发【2024】051号湄洲湾港秀屿区莆头作业区3#、4#号泊位工程及
湄洲湾港秀屿区莆头作业区物流园一期工程增殖放流(重招)补充通知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3评标办法1、技术因素1-1修改为“根据各投标人
提供的技术负责人能力情况进行评审,①技术负责人具备高级职称得2分,具备
中级职称得1分;②水产繁育工的职业技能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
供有效的职称证书、身份证以及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不含招标时间当月)本单
内容 位缴纳社保凭证、劳动合同或委任聘用等有效关系证明佐证,材料不完整或未提
供的不得分。”。
二、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延期至****上
午9:00。
根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
方均具有约束力。
附件
修改时间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
**** 00:00:00
(报名)
开标时间(投标截
**** 09:00:00
止时间)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洪洋亦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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