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 。
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年内 ( 2025年 4月 29日前 ) 不
少于 1 个 (1至3个 )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 5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 1825天内)至少承担过一项总建筑
面积26000m²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 (业绩需包含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时间以中标
通知书发出的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
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建筑、 结构、 暖通空调、 给水排水、 电气, 各专业人员至少一
名, 且必须是具备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为投标单位的在职人员。 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
以上任何专业负责人 。
2.7其他要求: /。
3 本次招标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 04月 29 日 18时 00分到2025年05月 21 日 08时 59分
获取方式: 张家界市****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