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临沧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计划发布表
招标人(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 | 大寨镇新民村中药材初加工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
招标人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监督部门 | 云县**** | ||||
项目建设内容 | 1. 生产加工设施建设:①建设钢结构加工厂房2400平方米(含生产车间、仓储、冷库等);②建设钢结构综合管理用房400平方米;③建设厚15厘米的C30混凝土晾晒场1600平方米;④配套建设混凝土挡墙和装卸平台898立方米;⑤建设宽4米、厚18厘米进场路800平方米;⑥建设卫生厕所50平方米。 2.种植基地建设:云县**** | ||||||
投资估算(万元) | 705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 | ||||
资金来源 | 申请2025年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等文件 | 《云县**** | ||||
标段划分 |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招标计划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招标公告预计发布时间 | 备注 | ||
大寨镇新民村中药材初加工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完成大寨镇新民村中药材初加工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满足招标文件中拟建项目的功能和标准要求,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完成工程施工图设计工作,并配合完成设计有关报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等,最终设计工作内容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施工部分:①按照国内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以及有关技术规范做好所涉及的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以及可能涉及的变更施工内容,包括相关拆除、施工保护等工作内容。以及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交付使用、工程资料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②施工所需的临时用电、临时用水的施工及供应由中标人负责,费用自理并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计费,施工过程中使用水电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不再另行计费。 | 705 | **** |
注:此表须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