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编码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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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6#污水提升泵站至横门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生态影响评估报告和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编制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6#污水提升泵站至横门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位于翠亨快线东部特大桥南侧,拟建设6#污水提升泵站一座,泵站连通至横门污水处理的管道约2500米,以及顶管工作井、接收井共10座。项目建成后用于收集马鞍岛南部片区的污水输送至横门污水厂处理。项目总投资金额约 4181.19万元。 2.服务内容:开展6#污水提升泵站至横门污水处理厂污水管网工程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翠亨国家湿地公园、红树林内范围施工作业的生态影响专题评价服务,包括选址唯一性论证(不可避让性论证)、生态影响评估等,编制相关报告及成果送审,直至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复。(如果本栏目内容与采购需求书不一致,以采购需求书为准)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41,811,9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
其他要求说明 | 1、项目正在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还处于前期阶段,暂未办理立项手续。 2、服务单位报送响应文件时需提供≤3个生态影响评估或选址唯一性论证或不可避让性论证类的有效业绩。业绩佐证材料要求:(1)需提供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文件关键页。(2)需体现业绩内容为生态影响评估或选址唯一性论证或不可避让性论证类业绩。 3、服务单位需使用委托人拟定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 ||
服务时限说明 | 约90个工作日。乙方在本合同协议书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及外业调查工作,40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经甲方确认后,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选址唯一性论证报告获批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生态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经甲方确认后,上报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批复。 | ||
服务金额 | 50.0%下浮率 至 60.0%下浮率 | ||
金额说明 | 总价包干。服务费用参照《林业和草原工程建设项目服务计费指导意见》“影响评估”项目计取金额69.19万元×(1-中选服务单位下浮率),作为本服务合同金额。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技术服务人工费、管理费、措施费、会务费、利润、税金、风险以及为完成合同工作范围内工作需提供的所有服务及费用。 | ||
是否选取中介 | 否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 16: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