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贯彻落实《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川建建发〔2025〕21号,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上线运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上线时间
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定于****上线运行。
二、系统功能整合情况
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已与“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平台”(以下简称比选平台)进行功能整合,整合说明如下。
(一)登录端口不变。代理机构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登录后选择进入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主管部门端通过点击“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办事指南”-“四川省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主管部门端)”跳转至登录端口。
(二)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与比选平台中的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功能已合并,招标代理机构无需重复填报。
(三)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履约评价数据会自动同步,用于信用记录管理系统计算招标代理机构“履约评价”项信用得分,招标人无需重复评价。
(四)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信息数据会自动同步,用于信用记录管理系统计算“从业人员情况”项信用得分,招标代理机构无需手动填报。
三、系统功能介绍
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分为代理机构端和主管部门端,系统操作手册可在端口登录后,在系统中下载。系统功能说明如下。
(一)代理机构端系统功能
1.填报企业基本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中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勾选“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并上报后,系统将根据招标代理机构填报的注册地信息推送至相应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账号,由主管部门核验信息真实性、完整性。
2.展示信用评价信息。招标代理机构的信用等级、信用得分、负面行为记录及信用扣分情况,将在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中展示,供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本企业的信用评价情况。
3.提出信用记录异议。招标代理机构认为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信用记录存在错误,或者招标代理负面行为的认定依据被依法撤销、变更或确认无效的,可以通过信用记录管理系统对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信用记录提出异议。异议内容方面,可针对信用记录中的全部或部分负面行为提出异议。异议当事人方面,可将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共同作为异议当事人,也可仅将项目负责人作为异议当事人。
(二)主管部门端系统功能
1.核验信息。主管部门端提供招标代理机构企业基本信息的核验功能,供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使用。
2.信用记录。主管部门端提供招标代理负面行为和信用扣分的录入功能,供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
3.受理异议。主管部门端提供招标代理负面行为异议受理功能,供各行政主管部门使用。
4.信息查询。主管部门端提供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查询功能,供各行政主管部门检索查看。
四、信用得分计算
信用记录管理系统按照《信用记录管理办法》的量化评价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得分。计算规则如下:
(一)基本信息得分。招标代理机构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并勾选“同步至住房城乡建设厅”,通过核验后获得“企业基本情况”项分数。“从业人员情况”项得分采用比选平台上从业人员信息计算得分。
(二)履约能力信息得分。“履约评价”项得分同步匹配比选平台业绩展示规则,根据招标人在比选平台上对招标代理机构近三年完成的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履约评价情况计算得分。“诚信纳税”项得分按照招标代理机构填报的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情况计算,每年7月系统会提醒更新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信息,未及时更新的,此项不得分,直至招标代理机构更新后重新计算得分。
(三)负面行为信息扣分。负面行为信息按照量化评价标准的分值计算扣分。行政主管部门在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中作出信用记录时,可仅对招标代理机构录入,也可对招标代理机构和项目负责人同时录入。处于公示期内的负面行为扣分将用于计算招标代理机构总体信用得分。
五、信息填报与更新
未在比选平台上填报完整企业基本信息、纳税信用等级信息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在系统中完善填报,并上传相应证明材料。信息发生变动时,招标代理机构应及时在系统中变更,并更新上传相应证明材料。
招标代理机构填报系统信息应完整、真实、准确。信息填报不全的,可能会影响信用信息展示。填报虚假信息的,属于《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规定的负面行为,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现并核实后将作出信用记录处理。
六、信用信息公示
(一)信用评价结果公示。系统将依据《信用记录管理办法》内容和评价标准计算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得分和信用等级,并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诚信监督”-“代理机构库”专栏实时公示。社会公众及交易主体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二)信用记录信息展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比选平台进行比选报名后,其信用等级、信用得分、不良行为记录情况等信用记录信息都将展示给招标人,供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时参考。
七、问题反馈
信用记录管理系统使用中的问题可反馈至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
点击登录查看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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