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外经贸综合服务成长企业认定项目审核结果公示
根据自治区商务厅、财政厅、银川海关、税务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局、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陕西分公司《关于开展宁夏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宁商通〔2025〕31号)文件政策,我局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宁夏华言会计师事务所对中卫市****
宁夏圣诺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宁夏外贸综合服务成长企业的认定条件。
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市商务局反馈、举报。
联系电话:****
中卫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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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