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村史丁路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 ****
项目位置: 扬州市****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
交易品种: 涉农资金项目
项目类型: 小型工程
预算金额: 432000.00元
最高限价: 360000.00元
联系方式: 周工(****)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 武坚镇 | 村(社区) | 联合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 |
项目类型 | 小型工程 | ||
预算总额 | 432000.00元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
项目周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 ||
项目描述 | 1、工程名称:武坚镇联合村史丁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江都区武坚镇联合村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武坚镇联合村史丁路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清理原路面碎渣并外运,新建道路做法:基层12%灰土层,厚度20cm,面层砼路面采用C35砼,厚20cm,其中4.8m宽度道路长200m,3.5m宽度道路长510m、路口交接处25m2,道路总面积约2770m2,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预算价:43.2万元,最高限价:3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联合村。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80%,余款第二年付清。(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评标办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合理低价法。 10、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1、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及赔青、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报名人应具有市**** | ||
补充说明 | 详细内容见网站首页公告, 本项目需线上线下报名审核通过后方为报名成功。报名人接受公告中的所有条款,如有异议请在报名前提出,报名审核通过视为对公告所有内容无异议。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标段描述 | 1、工程名称:武坚镇联合村史丁路改造工程 2、工程地点:江都区武坚镇联合村 3、招标范围:本工程为武坚镇联合村史丁路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清理原路面碎渣并外运,新建道路做法:基层12%灰土层,厚度20cm,面层砼路面采用C35砼,厚20cm,其中4.8m宽度道路长200m,3.5m宽度道路长510m、路口交接处25m2,道路总面积约2770m2,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4、工程预算价:43.2万元,最高限价:36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并经验收合格,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6、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7、资金来源:联合村。 8、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结算审计后付至审定价80%,余款第二年付清。(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必须提供正式税票) 9、评标办法:本项目对外公开交易,合理低价法。 10、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除政策性调整、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和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内容外,投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11、工程施工中所有矛盾协调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发包人协助配合。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及赔青、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报名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报名人应具有市**** | ||
服务费(材料费) | ¥0.00 | ||
保证金 | ¥6000.00 | ||
最高限价 | 360000.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现场竞价 | ||
成交人 | 兴化市宏顺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 ||
成交日期 | **** | ||
成交总金额 | 297720.64元 | ||
补充说明 | -- |
建设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人 | 姜华 | 联系电话 | **** |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 | Image00308.jpg招标公告扫描件1.jpg招标公告扫描件2.jpg |
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方承诺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