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宁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宁市****
联系人:罗路、莫永任、李琪、刘振华 电话:****
五、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一、澄清内容
序号 | 章节条款号 | 招标文件原内容 | 更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备注 |
1 | 第一章招标公告/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不见面开标说明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 | 5.1投标文件应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 gov.cn/提交, 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09时30分。 | |
2 | 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 |||
3 | 本项目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潜在投标人注意下载查阅。 |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它部分涉及以上内容的作一致性修改,其余
内容不变。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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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 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附件:澄清公告(一)--盖章版-4.30.pdf 附件:[****001]南宁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