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上合示范区****
公告日期:**** 09:42:45 基本信息
编号:**** |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
招采组织: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电话:**** |
报价开始时间:**** 19:00:00 | 报价截止时间:**** 14:30:00 |
开标时间:**** 14:30:00 | 招采实施组织:点击登录查看黄岛分公司 |
招采地点:青岛市市北区 | 行业类别:无机稳定类 |
工期或供货周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 评标方式:最低报价法 |
招采类别: 物资机械 | 是否分标段: 否 |
交货地点: 山东省胶州市 |
项目概要
为考虑投标方可能存在税率差异,本次预算金额以不含税价作为基准。 本项目工期紧、任务重,应甲方要求,为保障顺利履约合同条款及顺利交接工作面,需缩短本项目公开招标时间至七天。
招采明细 展开/收起
序号 | 物资(服务)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限价 | 备注 |
---|---|---|---|---|---|---|
1 | 水泥稳定砂 | 水泥含量5% | 吨 | 12239.6 | 0 | |
2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5% | 吨 | 12239.6 | 0 | |
3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含量6% | 吨 | 12239.6 | 0 |
质量保证期
根据合同约定执行。
付款条件
无预付款。在建设单位支付甲方对应当期工程款的前提下,甲方按照如下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 当月20日,乙方向甲方报送结算所需供货明细、对账单等资料,经甲方审核完成且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含抵扣联),甲方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值,于乙方开票后30日内支付不高于双方已确认结算值的50%。 整个工程完工后30日内,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值,甲方付至乙方不高于双方已确认结算值的70%。整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30日内,根据双方确认的结算值,甲方付至乙方双方已确认结算值的95%。预留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整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甲方无息付清乙方预留的质量保证金。 在上述各付款节点,结算一经确认,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增加费用。质量保证金的支付不影响亦不免除乙方继续履行质量保证的责任。若建设单位延迟付款导致货款延期支付,供货单位不应向我方索要货款,我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供货单位承诺放弃向我方主张延迟付款违约责任的权利。
合同要求
根据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合同条款详见附件采购通用合同模板,报价企业需承诺完全响应合同条款。
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中应有所投标标的物相关的经营范围。 2)法人代表或实控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或同一母公司下的公司之间,只能有一家参与投标。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与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4)截至投标之日前的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未发生因为供方原因而出现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被起诉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法律纠纷的承诺。 5)投标人应为具有标的物的制造、供货及售后服务等能力的制造商、贸易商。
招采文件下载
招采文件:
(流水号NBQS-2025-0021)关于交大大道地下道路配套工程 基层材料采购二次招标的请示-内部请示(报告)处理单.pdf
GTSZ-GCZC-2025-0004+青岛上合示范区****
关于交大大道地下道路配套工程基层材料采购二次招标的请示25.4.2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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