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硬质景观、海绵城市、电气工程劳务用工采购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硬质景观、海绵城市、电气工程劳务用工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点击登录查看沈阳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沈阳南运河和平段综合提升项目绿地改造与基础设施改造一期-硬质景观、海绵城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信用中国截图)。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需具备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至****,每天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513室方式:纸质文件或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现金购买或公对公转账),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采用网上报名的需提供以上资料盖章扫描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截止时间:****10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6楼开评标室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投标人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格式。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1.招标人信息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沈阳市********@QQ.com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樊迪电 话: ****-8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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