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屯昌县县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于****发布招标公告,现作如下澄清更正:
1、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新增条款:“投标文件项目管理组织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实施方案应精简,文字宜精炼,内容具有针对性,总页数应控制在1200页以内”。
2、因系统升级,已完成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条款更新,现删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5 条分包相关约定。
3、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节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中新增条款: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第15项第2.2.3(8)条款号内容中的“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在信用中国网、全国建筑市****
4、本次澄清不满足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层至3层(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5不见面开标室_2;现顺延至****09时30分,地点为: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2层至3层(原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北侧)205不见面开标室_2。
其他内容不变,因本次澄清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全称):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人(全称):苏庆关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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