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怀化金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本院于****作出(2025)湘1202破申10号民事裁定:受理怀化市****
怀化金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怀化市****
怀化金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同时,债权人(申请执行人)怀化市邦佳商贸有限公司在执行中申请将怀化金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移送破产清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拟从湖南省法院一、二级,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名单中随机选取管理人。
二、申报条件
申报机构为湖南省法院名册中的一、二级企业破产管理人;怀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名册中三级企业破产管理人(管理人必须经省法院审核通过)。
三、申报方式
网上报名: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机构,可于****10:00时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0时止。
五、选任方式
本院拟定于****11:15时,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运用系统摇号软件,随机选择管理人。本院对该案件随机摇号确定一家机构作为案件管理人。只有一家机构报名的,直接指定该机构为本案的管理人。无机构报名的,从怀化市****
联系人电话:**** 特此公告
破产管理人【一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破产管理人【二级】
破产管理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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