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
| 招标项目名称 | 庆城县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 |||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含药品中采购)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不缴纳 | 是否委托代收代退保证金 | 否 | |
| 监督机构 | 庆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构 | 庆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 |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项目概算(万元) | 70.000000 | |
| 是否远程异地 | 否 | 招标组织形式 | 分散采购 | |
| 招标内容与范围 | 按照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创建方案,新建全景导览图3个,规格2.8米*5.7米;新建区域导览牌6个,规格2.8米*1.4米;新建指示牌30个,规格2.8米*1.3米;新建景点解说牌22个,规格0.9米*1.4米;新建服务设施牌14个,其中停车场8个,厕所6个;新建警示禁止牌50个,规格1.3米*0.5米。(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标段信息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招标类别 | 详情 |
|---|
| 1 | E******** | 70.000000万元 | 服务 | 查看详情 |
| 标段名称: 庆城县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001 统一交易标识码: D01-****52776C-****-000099-1 投标人资格条件: 1.(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根据庆阳市财政局、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在全市政府采购中推行供应商“承 诺+信用 ”管理机制的通知》要求,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庆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该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为100%;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标段内容: 按照岐黄周祖文化旅游区5A级景区创建方案,新建全景导览图3个,规格2.8米*5.7米;新建区域导览牌6个,规格2.8米*1.4米;新建指示牌30个,规格2.8米*1.3米;新建景点解说牌22个,规格0.9米*1.4米;新建服务设施牌14个,其中停车场8个,厕所6个;新建警示禁止牌50个,规格1.3米*0.5米。(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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