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就污水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服务进行询比采购,邀请各响应人参加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服务
1.2 采购编号: ****
1.3 项目概况:项目业务范围覆盖污水处理、污泥处理、通沟污泥处理等,全厂占地面积约为304.85亩。远期规划20万吨/日,现处理规模15万吨/日,其中一期5万吨/日,2003年12月投入运营;二期5万吨/日,2009年9月投入运营;2018年1月完成一、二期提标改造,采用AAO工艺,排放为一级A排放标准;三期为全地埋式,采用AAO+MBR工艺,土建10万吨/日,设备5万吨/日,于2022年底投入运行,排放为一级A+排放标准;尾水采用次氯酸钠消毒;污泥干化处理采用离心脱水机+低温带式干化,处理规模180吨/日(含水率80%);通沟污泥采用洗涤转鼓+洗砂装置工艺,处理规模60 吨/日(含水率85%);除臭采用化学洗涤+生物除臭(部分除臭设备后置活性炭吸附)。厂区****
1.4 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1.5 成交服务商数量:1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环境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预案全套文本编制、应急演练方案制定、备案材料整理与报送,以及配合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现场核查与备案等全链条工作。
2.2 服务周期: 自双方完成合同签订手续之日起计算30天内。
2.3 质量标准: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上海市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备案管理要求完成全部编制工作,确保预案通过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并完成备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须提供3年内(****至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日处理规模不小于5万m3/天的污水处理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告编制业绩不少于 2 个(提供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 供应商应组建不少于3人的项目团队(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至少应有2名成员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2 服务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5)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服务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7)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服务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8)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起至2026年8月17 日12时00分止。
4.2 获取方式:在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上获取报名回执并在报名后,向采购联系人领取采购文件(电子版,免费获取,联系电话:****)。
注:按以上规定方式、时限完成全部程序方为报名成功。否则,不具备响应资格。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6时30分
5.2 响应文件提交地址:上海市****行政楼215室。(纸质文件必须胶装成册且粘连牢固,不得采用活页夹、圈装、夹条等任何可拆卸装订方式,否则视为无效文件。)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以下媒介发布:点击登录查看微信公众号。
7.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上海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邮 箱:****@qq.com
附件:
报名回执
附件:
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响应人资格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响应中,我单位承诺:
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4.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6.与本采购项目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7.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问题;
9.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特此承诺!
响应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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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