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事项
1、将本项目评选文件中第六章、5.6.2综合评分明细表中“6、综合偿付能力(8分)根据根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4年度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综合评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不含)以上得5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不含)~200%(含)得3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含)~150%(含)得3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不得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需提供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或提供专项偿付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项以审计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更正为“6、综合偿付能力(8分)根据根据供应商或其总公司2024年度第四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进行综合评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200%(不含)以上得8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50%(不含)~200%(含)得5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100%(含)~150%(含)得3分;2024年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不得分。本项最多得8分。注:需提供由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予以佐证或提供专项偿付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该项以审计报告中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数据为评审依据,未提供或不满足不得分。”
2、其他内容不变。
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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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点击登录查看
联 系 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评选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成都市****
联 系 人:潘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上方式联系。
三、公告发布
本更正公告在点击登录查看官网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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