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民政局-怒江州民政局“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第二期)
预采金额:
760000
采购概况:
服务内容及要求: 1.监测摸排服务。按季度进行走访摸排,掌握辖区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的变化情况。 2.重点关爱服务对象服务。重点关爱服务对象建档立卡率≥95%;服务需求明确率≥90%;服务需求完成率≥90%。 3.建档立卡服务。新增的服务对象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人一档”建立纸质档案,2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或20个工作日内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不建立纸质档案。 4.信息更新完善服务。新增及退出的服务对象应在20个工作日内更新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辖区内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内信息完善率≥95%。 5.巡查探访服务。普通服务对象至少每月电话联系一次,每季度实地走访一次,实地走访需留存《儿童入户走访记录表》。 6.监护监督服务。辖区内留守儿童父母与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率达100%。新增的留守儿童应于20个工作日内确定委托照护人,并在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内进行更新。辖区内每名留守儿童及散居孤儿均有至少1名明确的照护人。 7.监护评估服务。在2027年4月前对辖区内监护风险较高的服务对象进行一次全覆盖评估。 8.心理健康识别监测评估服务。项目期内,辖区内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状况识别评估覆盖率达100%。 9.日间照料服务。项目期内,未保机构累计服务人次不低于辖区内未保机构床位总数的50%。 10.能力提升服务。项目期内,对辖区内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负责人、村(社区)儿童主任、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进行全覆盖培训至少一次,培训内容应包含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识别评估、困境孤独症儿童等内容。 11.宣传引导服务。每个县(市)每季度开展不少于1次。 12.心理团辅服务。每个县(市)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 13.服务支持。每个县(市)配备不少于1名持证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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