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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公示]旌德县旌阳镇第一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宣城 其他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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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旌阳镇第一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县旌阳镇第一小学录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联系地址:(略)

成交金额:伍拾万捌仟捌佰元整((略).00元)

供应商的评审报价:伍拾万捌仟捌佰元整((略).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 称:(略)

品 牌:(略)

规格型号:(略)

数 量:(略)

单 价: (略)

五、评审专家名单:(略)

(略)元

七、公告期限:(略)

八、(略):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略)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旌阳镇西门外108号—2(高铁新区小学往西30米)、(略),联系电话:(略)、(略)。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县财政局采购中心提出投诉, 联系电话(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略)

2.4质疑事(略)

2.5对其他(略),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略)

地址:**县旌阳镇西门外108号—2(高铁新区小学往西30米)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下载主要标的信息.pdf

下载招标文件.pdf

附件下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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