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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梓院加固工程

工程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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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梓院加固工程 (项目名称) 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梓院加固工程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投标邀请书 致:**科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云帆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大岩土工程研究所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梓院加固工程已由 区党工委会议纪要〔2024〕1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 为**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 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高新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费用估算价约25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范围:对马排村柴排24号推荐传统风貌建筑梓院进行加固施工,主要内容包括梓院(砖混结构) 加固工程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单项工程合同额<5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暂按(略)元(下浮率K值8%,投标人暂按发包价(略)元进行报价,结算 价按中标下浮率下浮,最终以财政审核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为准);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 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 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 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 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 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 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 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的前五年内 (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投标邀请书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招投标领域强制要求中标企业在本地设立分(子)公司行为整治工作的通 知要求(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该依法履行纳税 义务;(2)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及“闽建筑[2019]22号文”规定,取消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持建造师临时执 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招标文件与本款不一致的以本款为准;(3)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7月5日至2024年7月11日上午09 时00分 00 至12时00分00下午14时30至17时30 分 00 秒(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复印件(加盖 公章)到**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福兴大道7号**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采用记名方式购买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简易评标法 。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伍仟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根据榕建筑〔2022〕181号、闽发改规〔2023〕3号文规定,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 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②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采用现金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7月18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为**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福兴大道7号**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 注: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持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还应持 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投标文件密封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2024年7月11日17:30 前携带确认函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及资质 证书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材料前往**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市**福兴大道7号**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 楼605)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投标邀请书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 址:https://(略)com/)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高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市**县上街镇**园创业大厦26层,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略),传真:(略)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省泓业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市**福兴大道7号**数字内容产业园1号楼605,邮编:(略) 电子邮箱: / 电话:(略)、(略),传真:(略) 联系人: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市**县旗山大道(**高新区**园)创新园二期17号楼6层 电话:(略) 2 招标公告附件 张 必 金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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