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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浦镇小沥港(规划韵涛路-规划小沥港路)河道整治工程

上海上海 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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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沪浦规地张(2024)EA****06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用地项目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上海市张江科学城建设管理办公室
日 期:****
用 地 单 位 上海市****
项目名称 周浦镇小沥港(规划韵涛路-规划小沥港路)河道整治工程
批准用地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
批准用地文号 沪浦府土〔2024〕213号
用 地 位 置 浦东新区****
用 地 面 积 11469.3平方米,各地类明细:建设用地10316.7平方米,农用地641.8平方米(其中耕地0.0平方米),未利用地510.8平方米
土 地 用 途
建 设 规 模 河道全长约257米,规划河口宽25米,两侧陆域控制线宽10米
土地取得方式 划拨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周浦镇小沥港(规划韵涛路-规划小沥港路)河道整治工程暨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地张****)一份。 2.用地范围图一份。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准予使用土地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而占用土地的,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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