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2024 年06 月07 日在上发布了(略)畜禽类粪污**化利用工程(专用设备) ,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进行变更:
需变更的内容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略)开标室。
5.3电子版和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同时在现场递交(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略))。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递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现变更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略)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同开标地点)为(略)开标室。
5.3电子(略)(电子版与纸质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5.4未密封的、逾期送达的、未送(略)受理。
二、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市河东东(略)
邮 编:(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