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影响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 合格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所投医疗设备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及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制造认可表。
3.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审查方式,由采购人负责审查。
三. 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16时30前(节假日除外)递交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的,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点击登录查看(绍兴市上虞区江东北路588号百官广场30楼),外地可将扫描件发送邮箱至****@qq.com,扫描件必须签字(盖章)。
4、联系人:陈先生/李先生
5、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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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