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仓库及前处理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验收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云南中烟再
造烟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原料仓库及前处理配套工程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验收(招标编号:YNYX-2024-0426)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
具有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积极参与。
2.
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
原料仓库及前处理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验收。
2.2
项目编号:
YNYX-2024-0426。
2.3
招标内容:
①完成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面)的编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一次性
通过评审,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批准;②根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
案,在项目开工后同时进行水土保持监测、设施验收等相关工作的开展,完成水土保持监
测及验收工作,并取得主管部门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备案(批复)等工作;③配合当地水
务局完成监督检查相关工作,编制、收集和提供相关审查资料,按照相关规定完成影像资
料的制作,确保通过当地水务局的例行监督检查;④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每个季度须出具
季度工作简报;⑤编制并出具年度监测报告、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监理报告、水土保
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验收鉴定书等,并提交当地水务局报备(满足招标文件第五章"服
务标准及要求")。
2.4
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完成备案
止,各项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如下:①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完成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
编制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②水土保持监测,须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根据项目实施进
度,每个季度第一个月15日历天前完成上一个季度的工作简报(第一个季度除外);③水
土保持设施验收,自原料仓库及前处理配套工程建设项目试生产开始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
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验收、备案等工作)。
2.5
服务质量: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其他标准、规程要求,应通过相关行政主
管部门的评审,并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土保持方案报告的批复(注:本项目所涉的
招标实施内容
须
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其他标准、规程的要求,
并一次性通过相关部
门的审查,完成验收,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报备工作。最终以
备案文件作为工作的完结凭证)。
2.6
服务地点:
云南海口产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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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资金来源为:
自筹,已落实。
2.8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
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
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具备有效的水土保持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和投标人连续至今6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
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成
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后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
计报告;成立不足1年的则无需提供。
3.4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信息(已被移除的除外);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
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上网站信息,由招代理机构查询,并将查询截图提交
评标委员会评审);
注:
失信被执行人由《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
②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
公司、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以及中国烟草总公司
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提供查询结果);
③投标人近三年(****至今)无不良行为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无被禁止市场准入情形(提
供书面承诺)。
3.5
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
(或同一标段)投标。
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现场获取或邮购获取。
①现场获取:由法定代表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代理
人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章)。
②邮购获取:请电话索取邮箱号(邮箱号请致电****(章工)获取招标文
件),将报名资料(现场获取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并在正
文备注XX单位,报名原料仓库及前处理配套工程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及监测验收
(可简写项目名称),并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待我公司确认报名资料及
汇款后1-2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文件发出。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报项目的项目名
称(可简写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报名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邮购汇款时仅接受公对公汇款)。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
收。
4.2
招标文件售价:
¥300.00
(
大写:
人民币叁佰元整)。
4.3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
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层)前台。
4.4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至****(法定公休日、节假
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下午14时
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
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同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云南禹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
招标网")上同时发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转载的公告概不负责。各投标人
如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该在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向招标代
理人或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以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工业园区管委会二楼(108号)
联系人:
况老师
热梦
京市省察市平区研七路同堤沟镇商务中心B座21楼
江局机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章工、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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