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
项目名称:(略)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教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
开标日期:(略)
(略)2024年秋季至2025年春季教材采购供应商遴选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略)
中标折扣率:75%(中职思想政治、语文、历史三科国家统编教材按95%结算)
项目单位:(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公告期限:(略)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联系电话:(略),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略)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略)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略)(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略)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略)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