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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陆路(川桥路-锦绣东路)新建工程

上海上海 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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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沪浦建(2024)FB****19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经审核,本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颁发此证。
发证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日 期:****
建设单位(个人) 点击登录查看
建设项目名称 东陆路(川桥路-锦绣东路)新建工程
建 设 位 置 浦东新区****
建 设 规 模 规划道路红线宽40米,标准横断面为2.5米(绿化带)+4米(人行道+绿化)+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绿化)+2.5米(绿化带);其中桂桥路-川桥路段实施宽度为35米,标准横断面为4米(人行道+绿化)+3.5米(非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15米(机动车道)+2.5米(分隔带)+3.5米(非机动车道)+4米(人行道+绿化),长约950米。


附件及附图名称:
1.《关于核发东陆路(川桥路-锦绣东路)新建工程的决定》(编号:沪浦规划资源许建****)一份。 2.建筑工程总平面图一份。 3.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图一套。


遵守事项:
一、本证是经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审核,建设工程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的法律凭证。
二、未取得本证或不按本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均属违法行为。
三、未经发证机关审核同意,本证的各项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有权查验本证,建设单位(个人)有责任提交查验。
五、本证所需附图与附件由发证机关依法确定,与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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