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喀什地区巴楚县2023年县城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新疆喀什 2024-07-10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中华人民**国建筑法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 **县项目代建中心
工程名称 **地区**县2023年县城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标段)
建设地址 **地区**县县城
建设规模 20000.0米
合同工期 2024-07-08 至 2024-11-12 合同价格 (略)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 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中地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熊梁
施工单位 **中信虹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焦建伟
监理单位 **城乡建设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万应龙
工程总承包单位 项目经理
备注:新建供热管网20千米,管径300mm,改造4座换热站(工业园区片区、教育局片区、银花小区片区、晨光小区片区)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略)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略)。
六、建筑(略),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略) 以处罚。"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