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略)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对(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开展工作进行如下公示:
项目名称:(略)
项目地点:(略)
项目过程:高庙104H井钻前工程于2023年5月23日开工,2023(略)开钻,2023年10月24(略)试气作业。环保设施竣工时间与主工程竣工时间一致,环保设施调试时间与主体试生产时间一致。本项目在钻井测试期各项环保措施均得到了落实。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分公司产能建设及勘探项目部
验收内容:(略)
公示时间:(略)-(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署加盖公章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