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邀请招标废标公告
(略)
2024年7月9日我站于组织了(略)邀请招标项目采购评审会议,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公示时限:(略)
评审结果:
包1: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
包2:因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3家,项目废标。
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质疑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移动电话:(略)
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质疑相关要求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在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我站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提出质疑,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
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授权代表还应当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载明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授权范围和时间期限,附授权代表本人在前4个月内(不含当月)连续3个月由质疑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