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切换]
关于我们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

云南楚雄 2024-07-21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场地”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报名。 (联系电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8月 02日 15时 00分 递交方式: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点击登录查看的委托,对官屯居民 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竞价招租。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竞租入参加竞价。 一、租赁物情况: 1.出租租赁物产权现状: 1.1租赁物坐落于点击登录查看。 1.2租赁物包括:官屯居民小组灵秀路停车场含临时便民点,占地面积约 11亩。 2.拟租赁物现状: 拟租赁物产权清晰,水、电、路通畅,可正常使用。租赁以现状为准,出租人不做任何投入。 二、租赁期限 五年 三、租金 1、最低起租价:130000.00元/年。 2、租金的确定和支付: 2.1以成交人最终成交价报价为年租金,租赁期限内租金固定不变; 2.2成交人承担经营、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税、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出租人承担租赁所产 生的税费; 3.租金按年支付,在签订租赁合同前,成交人须将第一年的租金及履约保证金(20000.00 元)交至出租人指定账户,第一年租期满前 30日内交清第二年租金,以此类推直到租期时 限结束;租金采取转账或汇款方式汇入出租人指定账户。 四、用途及要求 1.本租赁物使用功能原则上以现状为准。包租给成交人使用,如成交人需转变使用功能,须 经出租人同意,因转变功能所需办理的全部手续由成交人按照政府的相关规定审批,因改变 使用功能所交纳全部费用成交人自行承担。 2.成交人未经出租人同意,成交人不得将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租赁、抵押,成交人 对租赁期间自身的财物安全和公共安全负责。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相关法 律责任。 3.成交人按照属地管理的要求,必须支持好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综治维稳、创文创卫等相 关工作。 4.成交人不得超设计能力使用租赁物,因超设计能力使用造成租赁物损坏和安全事故的,成 交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成交人不得使用租赁物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6.成交人除相关部门及出租人允许改造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对租赁物现状进行改造或拆除, 若需进行简易装修的,施工前必须将装修或设计方案报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装修。租赁期满后, 装修部分不得拆除或恶意破坏,遵循来修去丢的原则,除(可移动物品外)全部归出租人所 有。 7.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由成交人自行管理。 8.出租人除仅出租场地及现有设施给成交人使用,成交人如要使用场地内房屋建筑物,必须 对房屋建筑物结构安全进行评估鉴定,如需报批的由成交人办理报批手续。对使用存在安全 隐患的,必须进行科学维修加固后才能使用,维修加固费用由成交人承担。一切安全问题, 由成交人自行负责。 9.租赁期满时,成交人若不在续租,应把租赁物按期交还出租方,承租方投资的可移动物品 可以带走。 10.本租赁物隶属官屯居民小组集体经济用地,如因遇城市****点击登录查看报名。(联系电话:****) 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 人报名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 (彩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报名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费:200.00元。 2、竞价保证金:竞租人在竞价 3日前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竞价保证金 20000.00元。未成 交人的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 3日内退还,成交人的竞价保证金合同签订后 3日内退还。未缴 纳竞价保证金的竞租人无权参加竞价。 3、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 3.1时间:2024年 8月 2日 15:00时; 3.2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开标室(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 公示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 6.2成交结果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登录查看》公 示栏上发布,公告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楚雄市****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汇东胜景小区 357幢 联 系 人: 王老师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