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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辽宁阜新 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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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发布时间:2024/7/25】

中标通知书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编号 **** 工程名称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清河门区消防救援大队综合训练馆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填报单位 辽宁军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项目所在区域 辽宁省﹒阜新市﹒清河门区 建设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院内西南角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点击登录查看 证书编号 投标报价 工程工期 质量要求 企业资质 评审得分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付强 二级注册建造师 辽**** ****.550000元 288 合格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91.56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兴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付强 苏坦 王洪涛
点击登录查看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辽**** 辽****3437 辽****
投标报价 ****.550000元 ****.220000元 ****.640000元
工程工期 288 288 288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评审得分 91.56 88.2 83.63
企业业绩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沈阳北方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兴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重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原因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录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8022/TPBidder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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