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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康宁医院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辽宁锦州 202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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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房屋施工/办公用房施工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 14: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屹立、王宪仿、孟越
总成交金额 ¥14.9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毛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单位地址 锦州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点击登录查看 ****
代理机构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
代理机构地址 锦州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毛女士 ****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锦州明高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中标(成交)金额:14.****(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工程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
1 锦州明高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 点击登录查看心理医院局部改造项目(详见采购文件工程量清单) 20天(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王刚 辽****3419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屹立、王宪仿、孟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财库【2018】2号令规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31号令招标代理机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考《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实际中标价格的1%收取,不足5000.00元按5000.00元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点击登录查看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锦州市****

联系方式:毛女士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毛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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