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驿城区社会治理智慧化改造(雪亮工程)项目

河南驻马店 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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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刚、1 挑 4。。。。
云头条 **** 23:52 北京

2024 年 5 月 22 日,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政法委员会发布《驿城区社会治理智慧化改造(雪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预算 69,042,515.10 元。

共 4 个标包:

中标结果

2024 年 6 月 13 日发布中标结果,如下。

A 包:预算 **** 元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25,128,000.00 元(中)。
最终评审总得分为 87.25 分

主要投标产品品牌包括:大华、中国移动等。

B 包:预算 **** 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公司 23,149,607.00 元(中)。
最终评审总得分为 95.82 分

主要投标产品品牌包括:大华、海康威视、itc、联想、H3C、华为、深信服、天行网安、信锐、联通等。

C 包:预算 **** 元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驻马店分公司 20,028,711.30 元(中)。

最终评审总得分为 91.43 分

主要投标产品品牌包括:大华、中国电信、海康威视等。

D 包:预算 581915.1 元

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576,500.00 元(中)。
最终评审总得分为 96.32 分


投诉处理结果

2024 年 7 月 12 日,点击登录查看发布《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05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政法委员会驿城区社会治理智慧化改造(雪亮工程)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河南轩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1: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被投诉人2:中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河南轩邈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共驻马店市驿城区委政法委员会、中信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A 包、C 包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 1 至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 6: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提供 ITSS 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符合性认证证书扫描件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7: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 1 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制造商被评为工业设计中心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 8: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为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优秀技术支撑单位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B 包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投标产品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 2: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制造商入选“国家专业众创空间示范名单”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投诉中标结果。

投诉事项 3: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制造商具备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4: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IS0 14064 温室气体核查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投诉事项 5:招标文件第四章评分办法及评分标准1技术及研发实力中,投标产品制造商通过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作为加分项,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五、处理结果及依据

经调查核实以及组织专家论证,处理结果如下:

A 包、C 包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 1 至 5:本项目所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未明确、未指定具体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且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有多所,任何制造商、委托人均可向其委托检测,不属于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1 至 5、7: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单位因未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故不能对中标结果进行投诉,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6:经查证三家 ITSS 证书信息如下:浙江宇视科技有限公司 ITSS-YW-3-****、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ITSS-YW-2-****、杭州海康威视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ITSS-YW-1-****,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不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7:经查证,天地伟业智能安防创新工业设计中心、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工业设计中心、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云与智能”工业设计中心等均被列入国家工业设计中心名单,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不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8:通过对“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优秀技术支撑单位”的查证,在2023年5月,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NVD)获得漏洞库最为重磅的“年度优秀技术支撑单位”奖项的共 15 家,其中包括: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三六零数字安全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文件没有倾向性,不属于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B 包处理结果:

关于投诉事项 1:本项目所要求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未明确、未指定具体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且符合要求的检测机构有多所,任何制造商、委托人均可向其委托检测,不属于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2: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投诉单位因未参与该项目的投标活动,故不能对中标结果进行投诉。“国家专业众创空间示范名单”不存在唯一性,没有明显倾向某一品牌,至今已有80多家企业上榜,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3: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不存在唯一性,没有明显倾向某一品牌,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4:ISO 14064温室气体核查证书,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未倾向于特定品牌,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关于投诉事项 5:QC080000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认证,不存在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未倾向于特定品牌,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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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7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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