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 20:00:00 公示结束时间:**** 23:59:59
一、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武汉普胜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研发辅助设备”与“浆料测试设备”子项目中设备需90天(自然日)内全部到货,“电池测试设备”子项目中设备需120天(自然日)内全部到货。
中标候选人第2名:苏州若柏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研发辅助设备”与“浆料测试设备”子项目中设备需90天(自然日)内全部到货,“电池测试设备”子项目中设备需120天(自然日)内全部到货。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
中标候选人(武汉普胜科技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陈洪其,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苏州****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武汉普胜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苏州若柏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为:具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武汉普胜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价格:****元。
中标候选人(苏州若柏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评标价格:****元。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书面形式的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3)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若异议提出者为与本项目具备其他利害关系的自然人,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本人签字的异议函。
三、其他
1.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投标人(武汉麦思威科技有限公司)的投标被否决,其原因和依据为:累计业绩合同金额未达到300万元及以上,其资格评审不合格。
2.其他投标人(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的评标情况
无
四、监督部门
监管机构:点击登录查看研发总院
联系人:候静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dfmc.com.cn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研发总院
地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电子邮件:****@dfmc.com.cn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刘丽莎
电话:****
电子邮件:****@dfm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