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大宗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评审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 08月 02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某部大宗食品供应商遴选项目: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 1名:山东食安公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费率:85.00%,质量:详
见公示,工期/交货期/服务期:365天;
中标候选人第 2名:郑州****
点击登录查看(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
点击登录查看(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
外环路 23号中科大厦 8楼第二评标室(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米))
六、预中标供应商信息:
第一预中标供应商:山东食安公社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85.00%
交付(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货。
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服务)方式:按需方要求进行供货并配送到指定地点完成验收等工作。
服务期:1 年。
第二预中标供应商:郑州四季鲜食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85.00%
交付(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货。
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服务)方式:按需方要求进行供货并配送到指定地点完成验收等工作。
服务期:1 年。
第三预中标供应商:郑州碧丰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折扣率):83.00%
交付(服务)时间:按照采购方要求时间供货。
交付(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交付(服务)方式:按需方要求进行供货并配送到指定地点完成验收等工作。
服务期:1 年。
七、发布媒体:
本次评审结果公示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八、公示期限:本公示期为 3个工作日。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
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原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
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
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招标人:河南省某部
联系地址:郑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
2、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大厦 8楼 813室(商务
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米)
联系人:任女士
电话:**** ****
邮箱:****@163.com
3、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魏先生
办公电话: ****
2024年 7月 30日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某部
地 址:郑州市****
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务外环路 23号中科大厦 8楼 813室
(商务外环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 200米)
联 系 人: 任女士
电 话: ****
电子邮件: ****@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